(一)医院等级评审中18项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定义
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医院等级评审中18项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基本要求
1. 医院等级评审中18项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中要求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 医院等级评审中18项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中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 医院等级评审中18项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中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统一。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医院等级评审中18项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中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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