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属中医药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委会的监督与管理。三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由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组建的评委会负责具体实施。二级和一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由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组建的评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第十条 评委会在中医药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一)对中医医院评审政策、措施、评审办法和程序等提出建议,为中医药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二)
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中医药服务,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认真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禀赋和“北华佗、南新安”优势,统筹传承和创新、中医和中药、事业和产业,激发释放中医药多元功能和价值,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省域示范。加强统筹谋划,凝聚多方力量,合力推动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为健
2024-05-17 16:26:26
2024-05-15 14:37:53
2024-05-09 18:08:16
2024-04-29 16:29:55
2024-04-24 15:58:15
2024-04-22 17:27:24
2024-03-18 15:17:11
2024-03-11 16:43:32
2024-02-22 14:41:07
2023-12-12 1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