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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近期医疗卫生行业政策资讯汇总!

来自:行迪智库 | 2024-03-12 17:32:36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卫生健康工作重点

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政府工作报告就创新药发展、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改革、传染病防控、中医药传承创新等医药卫生领域工作做出要求和规划。

 

 

 

来源:中国卫生杂志

 

 

 

 

 

 

 

 

 

 

 

 

 

 

 

 

 

划重点!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主抓8件事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于2月28日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章雄主持。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闻大翔通报了2023年本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对2024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浦东新区政府、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瑞金医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陈宇剑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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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海卫生健康工作主要围绕8项重点工作,以医学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以行业治理现代化为保障,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健康根基。

 

强化内涵,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发展政策引导,落实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推进各类国家级试点,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今年力争新增1-2家国家医学中心和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区级医院建设,特别是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能力。持续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和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推动形成流程更科学、模式更连续、服务更高效、环境更舒适、态度更体贴的医疗服务模式。

 

多措并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上级医院门诊号源优先预约,确保专家号源数量充足,实现分级诊疗平台早于其他平台预约的“早预约”和紧急情况绿色通道的“预约早”。强化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扩大全科医生规培规模,适当增加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衔接的全科生源名额,推动1000名社区医生至上级医院进修或多点执业3-6个月。扩大社区基本病种清单应用和药品目录,建设30家护理中心、15家示范性康复中心和50家开展中医药巡诊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

 

推动创新,服务城市发展。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扩大研究型病房规模,遴选若干医疗机构开展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改革试点。支持医疗机构牵头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增加创新药械临床试验数量,逐步提高成果转化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的比重。推进大型自然人群队列整体布局,启动出生队列研究,建立专病队列基本框架,建设队列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加快新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新城内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推进高水平公立医院国际医疗旅游试点,制订国际医疗服务标准,加快健康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互联网医院发展,建设数字健康城区和未来医院,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加强医疗数据标准化和院际开放互通,逐步打通各类医疗健康数据,促进合规流通利用。

 

加强合作,落实国家战略。加快卫生健康长三角一体化,制定实施卫生健康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和行业治理协同,实施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在示范区开展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试点。加强对口支援合作,推进“组团式”对口帮扶,深化“以院包科”内涵。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健康家庭建设,营造生育友好支持环境。参与全球卫生治理,加强国际交流,拓展双边及友城卫生合作,做好援摩医疗工作。

 

加强公卫建设,推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完成各区疾控局组建,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区域全覆盖。以市疾控中心新址建成运行为契机,建设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强化传染病多病共防,优化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健全传染病诊治中心体系。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加强瑞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龙华、岳阳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加强国家和本市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建设一批市级和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建设中医药社区主阵地,开展中医药特色巡诊服务,落实社区中医病种清单,提升特色专科专病能力。推进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引导市名中医专家团队下沉。推进“4+X”中医医联体建设,推进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

 

优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健康上海建设。推出健康上海指数与《上海健康频道》,推进卫生健康街镇和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开展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新建56家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加强职业健康和食品安全保障,推动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临港院区建设,推进营养健康重点场所和营养支持型社区建设。深化医养结合,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认知障碍防治等专项行动。完善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加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创建儿童友好医院,完善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纠建并举,打造卫生健康行业良好生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弘扬正能量。推进规划和法治工作,实施《上海市卫生健康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推进职业病防治条例、遗体捐献条例修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聚焦高频事项,打造“智慧好办”。

 

2023年上海卫生健康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进民生福祉,打造“顶天、立地、强腰”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强化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积极应对大规模感染和救治压力,有力保障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同时,坚持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嘉定区获批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浦东新区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闵行区、青浦区入选全国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名单,17家医疗机构纳入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13家高水平公立医院开展国际医疗旅游试点。加快中山医院、瑞金医院、龙华医院3个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和6个专科类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启动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有力推动医学学科发展。此外,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全市开工新建和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6家,社区平均诊治病种达到119种,增加了24%,配备药品616种,增加了14%,慢性病药品与上级医院药品目录吻合度达到7成以上,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44%,常住居民社区门诊比重达到38%。临床研究和医学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全年三级医院新增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3608项,授权专利3791项,专利转化296项。建成36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644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新建2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1家市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完成28家示范型社区康复中心和62家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设,加快构建均衡、优质、高效、融合的大健康服务格局。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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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持续优化资源供给布局、强化行业基础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抓好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推动本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聚焦重大战略任务,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推进创建国家医疗中心,新建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创建1-2家国家医学中心,加强现有国家医学中心能力建设,带动全市医学科学发展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新建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开展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启动新一轮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规划研究论证。

2.加快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深化医联体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探索医疗、人员、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推动门诊号源、检查检验、住院床位等医疗资源向社区下沉,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分级诊疗。强化区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胸痛、卒中等急症、重症服务能力,打造成为辖区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互联网医院等综合集成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医联体中的牵头核心功能定位。启动新一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研究论证,支持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发展。加强五个新城的优势专科布局。

3.推进区域医疗协同合作。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部署要求,推进长三角康养项目合作,探索推动长三角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深入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深化日喀则市人民医院、喀什二院“以院包科”建设和云南“组团式”县医院帮扶。

4.促进医疗服务业提质扩容。鼓励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高端医疗服务,支持高水平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开展规范合作。支持公立医院建设独立国际医疗部,学习借鉴国际新技术,提供高品质、多样化和创新性医疗服务。鼓励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等园区提升服务能级,支持市级医院输出品牌、管理、技术、人才等,与园区内社会办医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优质品牌医疗服务聚集地。加强政策研究,稳步推动扩大医疗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

5.夯实重大传染病救治体系。按照国家及本市规范、标准,加强发热门诊、重症医学科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全市传染病诊治中心(IDC)体系建设。强化新冠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预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协同联动,丰富管理手段,着力创新驱动医疗发展

 

1.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调整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国考”导向,落实市级医院“聚焦疑难杂症、聚焦前沿技术、聚焦科技创新”、夯实分级诊疗的定位要求。

2.加强医院评审、巡查工作。启动新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制定康复医院等评审标准。开展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重点关注费用、报销、样本外送、院外购药、高值耗材使用等环节。落实“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切实整顿行业环境。

3.开展医院综合监测评价。利用“上海市医院评审与监测系统”,对市区医院资源配置、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能级水平、运营效率、满意度等开展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价,促进医院内部治理能力提升,提高卫生健康部门行业管理水平。

4.加快医疗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互联网医疗发展政策,促进互联网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推出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2.0版,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继续做好电子病历和智慧服务分级评价工作。

5.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推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儿少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高市心理热线962525服务能力。规范心理卫生服务行业管理。

 

 

三、聚焦强基固本,巩固基础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着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以“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为主线,加强信息化监测、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专业质控,狠抓依法依规执业、指南规范执行、核心制度落实等基础性工作。以限制类技术、介入技术、内镜技术等医疗技术为重点,持续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上海市医疗质量、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行风工作专项督导督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基本制度要求。健全质控指标体系、组织体系,扩大质控工作覆盖范围。深化拓展病种质量评价。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的入径率、完成率。

2.大力发展护理服务。持续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增强护理职业吸引力,扩大护理队伍规模,提高医护、床护比例。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坚持“三贴近”理念,持续优化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积极开展延续性护理、日间护理、老年护理、上门护理、互联网+护理等服务。制定《上海市专科护士管理办法》。

3.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开展“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提升患者诊前、门诊、急诊急救、住院、诊后体验,改善贯穿医疗服务全程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做实优先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完善门诊就诊流程,向社区转诊患者提供便利条件,为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本机构签约居民落实“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优化就医环境,做好适老、助残、扶幼等服务,改善病房条件。推进特需医疗服务发展。开展患者体验监测,加强监测、反馈和监督整改。

4.保障血液安全平稳供应。提前部署谋划,科学测算血液供需,制定血液采集供应和调度计划。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落实献血者优待政策。

 

四、聚焦高水平安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常态管控,着力塑造良好行业形象

 

1.巩固平安医院建设。加强院内投诉管理,从源头减少医疗纠纷。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对新入职医药护技管人员进行人际沟通、人文关怀、心理调适、卫生法律法规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升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强化医警联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开展医疗机构应急处突演练活动。

2.持续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全力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时查办案件,加强对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的督查指导。健全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修订医药产品回扣治理“1+7”文件。构建行风建设督查指标体系,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

3.强化医疗监督。修订《上海市医疗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医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医药费用、院外购药、院外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开具虚假医疗证明材料等医疗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执法。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强化互联网诊疗质量安全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全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

 

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福建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规定,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全程留痕记录,并在规定期限内可追溯。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控、处方点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互联网诊疗质控制度,加强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质量安全控制。医疗机构和监管平台应当建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隐私保护等制度,确保互联网诊疗信息安全。(健康报讯 特约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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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明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全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全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合理配置监督监测和电子取证装备,建立医疗机构监管档案,定期汇总上报互联网诊疗监管信息。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部门管理互联网诊疗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学服务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和人员执业注册或备案基本信息、诊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投诉举报渠道信息应当在互联网诊疗平台显著位置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处方应由接诊医师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监管平台通过核对互联网诊疗活动记录,核实开具处方是否有接诊记录、处方是否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处方是否根据诊疗实际需求开具。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应按照《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规定,组织药师进行审方。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罕见病“一院一医”工程启动

 

2月29日是第17个国际罕见病日。当天上午,安徽省罕见病质控中心、安徽省医学会罕见病学分会联合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启动安徽省罕见病“一院一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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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一医’是指逐步实现我省一家医院一个罕见病种至少一位医生能服务于罕见病患者的目标。”安医大二附院执行院长、安徽省罕见病质控中心主任田仰华介绍,将通过该项目在全省建立以区域为中心的医生和患者服务模式,发挥多学科诊疗(MDT)在罕见病诊疗中的作用,实现每个县级医院培养1名至2名对罕见病诊疗知识熟悉的医生,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提高我省罕见病患者筛查、诊疗能力,实现罕见病“早发现、早诊断、能治疗、能管理”。

 

据悉,“一院一医”工程还将在全省公立三甲医院、地市级医院组建并不断扩充疑难罕见病专家库,建立畅通完善的协作机制。此次在全省范围发起“一院一医”工程,建立全省疑难罕见病专家库,旨在关爱罕见病群体,推动罕见病防治与保障,实现罕见病诊疗同质化,提高罕见病诊疗水平。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揭牌成立

 

3月5日,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揭牌成立,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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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独立的省中医药管理局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决策,是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西医并重方针的有力举措,是加快推进安徽从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迈进的现实需要。

 

下一步,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履职尽责,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方面的独特优势,优化供给、提升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中医药服务,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认真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禀赋和“北华佗、南新安”优势,统筹传承和创新、中医和中药、事业和产业,激发释放中医药多元功能和价值,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省域示范。加强统筹谋划,凝聚多方力量,合力推动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为健康安徽建设作出更大中医药贡献。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出台医疗机构医防融合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近日,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防融合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一个总体要求,五项工作机制、三项工作内容、五个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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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明晰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全院参与医防融合工作。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定期会商机制、信息互通机制、督导检查机制,实现院内、院间与疾控机构的信息“共享、共用、共管”。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疫情“早发现”。强化医疗机构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管理制度,建立院内风险排查机制,制定不明原因传染病诊断报告流程和传染病参考检测项目,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新型病原体检测结果的报告反馈。二是规范疫情“快处置”。规范医疗机构内发现疫情后隔离救治、病例转诊处置流程,在应对规模性疫情时,明确统筹调度和平急转换、集中收治等措施。三是落实疫情“日常防”。重点强调医疗机构重点监测指标和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同时做好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和感染性疾病科室(病区)建设,强化日常应急演练、业务培训、物资储备和健康宣教。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明确提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独立的公共卫生科,负责人由公共卫生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并明确人员配置标准。择优确定一批省级传染病防治专科、省级传染性疾病专病防治中心、传染病公共卫生临床检测实验室与质控中心,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建立医疗机构医防融合考核指标体系。

 

《意见》的出台,是我省全面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防控发展理念,从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医防融合小切口破题,通过健全医疗机构履行传染病防控责任的考核激励、监督评价、信息融合机制,提升传染病早发现、快处置、日常防的能力,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护屏障。(记者 龙华;通讯员 王棠、杨晓明)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88家二级中医医院编号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中医医院: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的有关要求,各市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组织对达到评审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开展了现场评审。其中88家医院评审结论已经各市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现予以编号并公布(目录见附件),有效期至2028年3月。

 

请各市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中医医院等级标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5号)要求,分别为辖区内医院制作和发放等级标牌。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各中医医院要以等级评审为抓手,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不断强化医院管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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